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快速发展:(第十二条)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与管理等办法,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兴办加工、营销等实体及支持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鼓励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做大做强一批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员内部开展信用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多地承担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国家涉农项目。研究制定合作社“三品一标”认证费用减免相关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合作社社员办理社员,证股金证,社员股金证,让农民走共同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