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独轮车是新一代节能、环保、便携的代步工具。充满电约1个小时,可以续航约25km ,短途可以代替公交和地铁。电动独轮车体形小巧、携带方便,大概10kg,可以直接放进汽车 的后备箱,提上公交或地铁甚至是办公室。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背景下,电动独轮车作为一 种新型环保的代步工具,应当大力普及以缓解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和空气污染。
产品三包有效期自销售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比较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比较后一天。
2)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按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
用户收货7日内:我司承担保修产生来回运费;用户收货30日内:双方各自承担发货运费;超过30天但在质保期内:用户承担来回运费;
如非质量问题的个人原因,导致退货,用户需要承担来回运费。用户直接拒收,也需承担拒签所产生的运费。
四、 保修例外
如产品在质量以外出现的问题导致电动车或零配件的损坏,如:不合理或无意识的使用、附件安装不当、改装、超载、事故、滥用或疏忽,都不在我司的保修之列。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三包”权利,只实行有偿服务。
1).超过规定期限的;
2).试验、处理出售的车辆;
3).由于用户未按我司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者,譬如电池过放电,超载和不规范操作等;
4).凡天灾人祸,因不可抗拒力或化学物质浸蚀影响而引起不良和损坏;
5).使用中属于正常磨损的易损件、消耗品。如:指示灯类、保险丝、摩擦片、各种密封垫及橡胶件;
6).未经我司及特许维修站同意自行拆修、改装或送非我司指定的特许维修站修理的车辆不在保修范围内;
7).由于使用非TG生产、提供的纯正配件或附件,而引发的故障;
8).因修车造成的各种间接费用(例:电话费、租车费、运费、误工费、在我司指定站外修车费等)不予负担;
9).对于使用劣质电池、电机所造成的非正常磨损或损坏;
10).对机械性性能没有影响的感觉上的现象,如声音、振动、发热等;
11).用户充电不当、自行改装或增加电气元件而造成的损坏。
4、维护保养: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我司负责免费维修。人为损坏,我司依公司标准有偿维修。